- 全面勝訴!房山世界名園逾期交房70余戶業主獲
- 河北燕郊小區業主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,業主該如
- 購買商鋪起糾紛,究竟是誰違約
- 退房不退電商費,業主如何維權
- (商品房虛假宣傳)商品房銷售廣告中的“秘密”,你
- 超過訴訟時效,買房人能否要求開發商交付房屋并
京云律師事務所
2024-05-15 08:50:03
【摘要】2013年某房地產公司獲得拆遷許可證,于先生的房屋正好在拆遷范圍內。該公司因沒有與于先生就安置補償達成一致,向市住建局申請裁決。市住建局作出裁決要求于先生在規定的期限內搬遷,于先生便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,該裁決被撤銷。同年,市拆遷處張貼了公告,限于先生3日內搬遷完畢,逾期不搬將強制搬遷。于先生沒有搬遷,市拆遷處對于先生的房屋進行了強制拆遷。這樣的強制拆遷合理嗎?于先生能據此索要房屋賠償嗎?
案情概覽:
2013年某房地產公司獲得拆遷許可證,于先生的房屋正好在拆遷范圍內。該公司因沒有與于先生就安置補償達成一致,向市住建局申請裁決。市住建局作出裁決要求于先生在規定的期限內搬遷,于先生便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,該裁決被撤銷。同年,市拆遷處張貼了公告,限于先生3日內搬遷完畢,逾期不搬將強制搬遷。于先生沒有搬遷,市拆遷處對于先生的房屋進行了強制拆遷。這樣的強制拆遷合理嗎?于先生能據此索要房屋賠償嗎?
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主任,王興華律師表示:
該裁決已經被撤銷,市住建局強拆于先生的房屋,缺乏法律依據。強拆前,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先作出責令限期拆遷的決定;并且,強制拆遷的決定,應當經法定程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,還應送達被拆遷人。此案例中,強拆決定及送達程序,都不符合規定,所以該強拆行為是違法的。根據《國家賠償法》相關規定,拆遷行為已經實施完畢且不可撤銷,市住建局與某公司應依法對于先生的房屋進行補償或妥善安置,因違法強拆給于先生造成的其他財產損失,也應予以賠償。
法律鏈接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》
第三十二條以及第三十六條第四項、第八項的規定,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,侵犯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,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,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;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,給付相應的賠償金;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,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。
下一篇:返回列表